4月14日下午,机械工程学院教师理论学习活动在机电楼106展开。本次理论学习的主题是:依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工会工作法制化建设——《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解读》。本次集中学习由机械工程学院党委书记马飞主持,工会主席景志红主讲,学院全体教职工参与了本次学习。
景志红主要围绕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的修订背景及必要性、主要修订内容以及贯彻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三个方面进行介绍。系统梳理了《工会法》及《实施办法》的发展脉络,分析了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相关文件出台的背景下,修订《实施办法》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同时,结合北京市的实际发展状况,对《实施办法》的25处修订分工会会员范围、工会组织、职工维权机制、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工会经费、法律责任等六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解读。随后对会员发展、民主管理与教代会、工会经费的收缴与规范化使用等在贯彻落实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了重点学习。
接下来,景志红带领大家学习了《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两个文件,并结合实际事例,向大家解读文件精神,倡导全体教职工树立高尚师德,严谨治学,教书育人,廉洁自律,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积极维护高校教师的职业声誉。
本次理论学习使得全体教职工更加全面地了解工会,明确了工会如何依法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工会组织履行法定职责,教职工如何依法参与本单位的民族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确保职工民主权利的实现,对于增强全体教师法制观念、促进对党的理论知识的学习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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